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所谓法律纠纷,是指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因人身、财产或其他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对抗冲突(或者争议),主要包括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有关人身权、财产权的纠纷:行政纠纷是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由于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刑事附带民事纠纷是因犯罪而产生的有关人身权、财产权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建设工程项目通常具有投资规模大、建造周期长、技术要求高、合同关系复杂和政府监管严格等特点,因而在建设工程领域里常见的是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争议。民事纠纷主要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或者合同约定而引起的。民事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另一类是人身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名誉权纠纷、继承权纠纷等。
民事纠纷有三个特点:第一,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第二,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第三,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与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 一项合同从成立 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主要有工程咨询合同纠纷、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纠纷等。
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纠纷。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侵权纠纷,如施工中造成对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而产生的侵权纠纷,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工法等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
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
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建设工程行政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于行政行人和其他组织行使行政为而引起的纠纷。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一方面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形式行政管理职权,应当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应当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自觉守法。此外,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定力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既具有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性”的一般属性,也具有“协议性”的特别属性。在各种行政纠纷中,既有因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情误、适用法律错误等所引起的纠纷,也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逃避监督管理、非法抗拒监督管理或误解法律规定等而产生的纠纷,还有行政协议纠纷中行政机关行使政优益权的行政行为纠纷,以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义务的违约纠纷。
除行政协议外,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为属于执行法律的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任理的广泛性、复杂性等所决定的。(3)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人协商或征得同意,便可依法自主作出。(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人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机关将子以制裁或强制执行。(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一有偿为例外。只有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析了特殊公共利益时,方可为有偿的。
在建设工程领域, 易引发行政纠纷自的行政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
1.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待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如施工许可、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注册,企业资质等级核准、安全生产许可等。行政许可易引发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违反法定程序。
2. 行政处罚,即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对于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常见的行政处罚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易导致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行政处罚超越 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
3.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易导致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行政强制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

4. 行政裁决,即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如对特定的侵权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纠纷以及劳动工资、经济补偿纠纷等的裁决。行政裁决易引发的行政纠纷,通常是行政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