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巩固深化的重要之年。今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着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健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纳入各级法治业务培训重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高校教学计划,拓展学习、培训、研究广度深度。

2.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3.研究制定《法治上饶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上饶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饶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4.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指标体系。

5.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6.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法治机构建设的指导。规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法治机构一体化、实体化运行,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发挥法治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谋划、督促落实作用。

7.加大全面依法治市宣传力度。紧扣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手段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8.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智力支持。

二、着眼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9.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0.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启动一批重要试点、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

11.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工作目标,以十大任务举措”为工作抓手,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12.凝聚脱贫攻坚法治合力。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严惩扶贫领域犯罪,加大扶贫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建立和落实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

13.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进“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访投诉体制机制,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修复制度,保护生态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

14.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15.抓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三、着眼实现良法善治的目标,不断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16.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根据《上饶市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上饶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审议法规草案计划》《上饶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上饶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饶市爱国卫生条例》。

17.落实党内法规建设制度。抓好《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省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18-2022年)》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三部党内法规的落实。做好即时清理工作。

18.加强备案审查监督和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和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稳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索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制度。

19.开展重点法规规章调研。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开展《上饶市养犬管理条例》《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四、着眼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0.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全国示范地区和项目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宣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推动《国务院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江西省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21.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2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交通、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换发规范工作。根据江西省“互联网+监管”清单标准,统一规范我市“双随机”监管清单内容,做好动态调整。

23.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根据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4.持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推动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

25.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赣服通”升级版,探索“区块链+无证通办”。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政务服务,建设“上饶市12345”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加快推进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梳理公布“一链办理”事项。启动市级中介服务超市项目招投标和系统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尽快启动本级中介服务超市建设,推动市县二级联网全覆盖。

26.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扩大“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办税事项清单,落实同城通办、免填单、延时服务、预约办税、容缺受理、套餐式服务等便民措施,推行“一网、一次、一门、一窗”办税。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制度,做好政策解读。

五、着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27.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督促入额领导干部落实办案责任,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司法责任追究。

28.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派调解工作,探索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程序适用,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作好准备。全面上线运行多元化解e平台,提供全时空解纷服务。

29.完善审判专业化体系。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金融审判模式,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0.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深化公安机关警务(勤务)机制改革,完善执法权力管理监督制约体系。

31.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落实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32.持续完善检察改革。出台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上级监察机关交下级调查终结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工作的规定。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力度,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

33.改革完善司法行政制度。推进《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化律师执业监管。完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制度。

六、着眼夯实全面依法治市基层基础,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34.加强宪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坚持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常态化组织宪法知识任前考试,督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具体考试工作意见,不断健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机制,弘扬宪法精神。

3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培训。

36.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全业务、全时空的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继续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推进精准法律援助

37.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依托司法所设立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建立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对接国家要求,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司法工作试点。

38.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完善“民转刑”案件预防机制,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9.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结合全市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加大对“访调对接”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力度。

40.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拓展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提升归集数据数量、质量,为开展信用信息应用夯实基础。健全诉讼诚信机制建设,依法制裁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

41.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化“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督导全国第二批“双零”社区(村)抓好创建工作。

42.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实施我市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网络学院等教学资源,推动形成“拓路径、夯基础、提能力、多样化”能力提升途径

附件1.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分工表

      2.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计划

      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计划

      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计划

      5.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计划

 

附件1

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完成

时限

着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

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

市委宣传部

全年

2

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各级法治业务培训重点。

市委依法

治市办

全年

3

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

市委党校

全年

4

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市委依法

治市办

上半年

5

研究制定《法治上饶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上饶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市委依法

治市办

省里文件出台后

6

研究制定《上饶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市司法局

省里文件出台后

7

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指标体系。

市委组织部

全年

8

部署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市委依法

治市办

市司法局

全年

9

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法治机构建设的指导。规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法治机构一体化、实体化运行,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发挥法治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谋划、督促落实作用。

市委依法

治市办

全年

10

加大全面依法治市宣传力度。紧扣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手段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市普法办

全年

11

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智力支持。

市法学会

全年

着眼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12

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市卫健委

上半年

13

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启动一批重要试点、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

市委依法

治市办

全年

14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一十百千万 ”行动为工作目标,以十大任务举措 ”为工作抓手,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市委政法委

全年

15

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

市司法局

全年

16

严惩扶贫领域犯罪,加大扶贫领域法律监督力度。

市检察院

全年

17

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

市法院

全年

18

建立和落实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

市委政法委

全年

19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保护。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市人大环资委

全年

20

推进“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

全年

21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访投诉体制机制,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修复制度,保护生态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

市法院

全年

22

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顶层架构设计,推进市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市市场监管局

全年

23

抓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市商务局

全年

着眼实现良法善治的目标,不断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24

提请审议《上饶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城管局

全年

25

提请审议《上饶市爱国卫生条例》。

市卫健委

全年

26

抓好《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市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18-2022年)》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三部党内法规的落实。做好即时清理工作。

市委办公室

全年

27

加强备案审查监督和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和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稳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符合改革发展和形势变化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索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市司法局

全年

28

开展《上饶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市公安局

全年

29

开展《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市公安局

全年

着眼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30

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全国示范地区和项目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宣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推动《国务院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江西省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市司法局

全年

31

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市市场监管局

全年

32

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市生态环境局

全年

33

持续深化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市文广新旅局

全年

34

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市交通运输局

全年

35

持续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市农业农村局

全年

36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交通、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换发规范工作。根据江西省“互联网+监管”清单标准,统一规范我市“双随机”监管清单内容,做好动态调整。

市司法局

全年

37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根据江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市司法局

下半年

38

持续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推动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全年

39

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赣服通”升级版,探索“区块链+无证通办”。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政务服务,建设“上饶市12345”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加快推进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梳理公布“一链办理”事项。启动市级中介服务超市项目招投标和系统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尽快启动本级中介服务超市建设,推动市县二级联网全覆盖。

市政务服务

管理局

全年

40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扩大“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办税事项清单,落实同城通办、免填单、延时服务、预约办税、容缺受理、套餐式服务等便民措施,推行“一网、一次、一门、一窗”办税。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制度,做好政策解读。

市税务局

全年

着眼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41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督促入额领导干部落实办案责任,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司法责任追究。

市委政法委

全年

42

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派调解工作,探索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程序适用,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作好准备。全面上线运行多元化解e平台,提供全时空解纷服务。

市法院

全年

43

完善审判专业化体系。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金融审判模式,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市法院

全年

44

深化公安机关警务(勤务)机制改革,完善执法权力管理监督制约体系。

市公安局

全年

45

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落实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市检察院

全年

46

持续完善检察改革。出台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上级监察机关交下级调查终结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工作的规定。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力度,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

市检察院

全年

47

改革完善司法行政制度。推进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化律师执业监管。完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制度。

市司法局

全年

着眼夯实全面依法治市基层基础,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48

加强宪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坚持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常态化组织宪法知识任前考试,督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具体考试工作意见,不断健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机制,弘扬宪法精神。

市司法局

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

全年

49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市司法局

全年

50

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培训。

市教育局

全年

51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全业务、全时空的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继续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推进精准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

全年

52

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依托司法所设立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建立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对接国家要求,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司法工作试点。

市司法局

全年

53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市县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完善“民转刑”案件预防机制,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市司法局

全年

54

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结合全市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加大对 “访调对接”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力度。

市委信访局

市司法局

全年

55

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拓展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提升归集数据数量、质量,为开展信用信息应用夯实基础。

市发改委

全年

56

健全诉讼诚信机制建设,依法制裁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

市法院

全年

57

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化“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督导全国第二批“双零”社区(村)抓好创建工作。

团市委

全年

58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实施我市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

市司法局

全年

59

依托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网络学院等教学资源,推动形成“拓路径、夯基础、提能力、多样化”能力提升途径

市委党校

 

全年





附件2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

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将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切实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市政府立法计划的安排,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爱国卫生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调研和审议工作,为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城管局、市卫健委)

二、继续做好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做好改革发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清理修改工作,以立法形式巩固改革成果,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密切跟踪关注上级人大、司法部、司法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新动态新要求,积极做好相应准备和衔接工作。(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

三、强化立法能力建设

从立法选项、起草、审议等环节继续加强自身立法能力建设。坚持提前介入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保证相关法规草案的质量。(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四、提升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加强主动审查,强化工作实效。推进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配合完善和延伸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强对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和指导,切实提升县(市、区)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

  

附件3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巩固深化的重要之年。今年的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文明公正执法、强化督促协调机制建设,为建设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突出重点,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夯实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基础。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抓好执法体系建设,确保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到位、执法职能综合到位、执法经费和装备保障到位。做好全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现文化和旅游执法队伍的全面整合,以及执法职能的有机融合。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切实抓好机构队伍、装备配备、业务培训三落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

2.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二、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督查,重点督查市县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4.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根据修订的《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审核确认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主体,并予以公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5.推动实施《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确保市县行政执法机关按要求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6.推动法制审核人员的配备。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人员落实不力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追踪督办,推动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7.全面深化信息化警务(勤务)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执法权力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全面优化市县二级公安机关核心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规范,固化完善情报会商、联勤值守、合成作战、应急联动等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总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对现行警务运行机制带来的挑战,制定出台公安机关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意见,构建与信息化实战化相适应的新型警务机制。严格落实《江西省公安机关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报备审核工作意见》,推动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执法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治理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8.推进“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根据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市直相关部门组成核查工作组,对全市“绿盾2020”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活动,促进各地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拟在省里出台《江西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实施细则》后,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局、国务院办公局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省里有关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参与省里组织的申报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0. 适时调整更新我市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持续落实同城通办、免填单、容缺受理、套餐式服务等便民措施,推行“一网、一次、一门、一窗”办税。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做好政策解读。(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加大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11.加强“双随机”监管工作。积极跟进对接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应用。根据江西省“互联网+监管”清单标准,统一规范我市“双随机”监管清单内容,做好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加强对检查计划的审核,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实现对“双随机”监管的全面、适时、动态监督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12.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交通、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督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附件4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

2020年工作计划

 

1.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智力支持。

责任领导:周琳

责任单位:市法学会

进度安排:全年

2.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发挥各级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服务保障,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决定,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责任领导:周琳、郑享华、赵志明、陈关华、蔡力昶、林智文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全年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省委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全市政法机关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修订版)》落实力度,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加强合同、金融、担保、公司破产、知识产权等案件审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立案、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不当适用人身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问题的监督。协助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助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责任领导:柯维松、郑享华、赵志明、陈关华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全年

4.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贯彻党中央重大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报告。

责任领导:杨孜

责任单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进度安排:12月底前完成

5.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协助开展主任会议成员视察、听取和审议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两个“一站式”(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促进司法机关积极探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任领导:杨孜

责任单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进度安排:10月底前完成

6.就“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问题与对策”进行专题协商。

责任领导:徐建平  

责任单位: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进度安排:全年

7.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工作目标,以“十大任务举措”为工作抓手,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责任领导:张海风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进度安排:全年

8.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和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商事案件和农地征收征用、乡村规划建设等行政案件,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领导:郑享华、廖健、吴根发、张明华

责任单位:市法院

    进度安排:全年

9.落实司法救助助力精准脱贫机制。督促各级政法机关严格落实《江西省国家司法救助办法》,积极发挥司法救助在服务精准脱贫工作中的作用。

责任领导:柯维松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进度安排:全年

10.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制定“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方案,推进精准法律援助。

责任领导:林智文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全年

11.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制建设,完善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加快建设“覆盖全面、管辖科学、职责明确、特色鲜明”的环资审判体系。依法审理好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各类案件,服务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

责任领导:廖健 

责任单位:市法院

    进度安排:全年

12.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研究起草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责任领导:兰柯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全年

13.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开展司法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情况督察,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严格司法责任追究。建立督促入额领导干部落实办案责任的工作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推动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司法效能提升。

责任领导:周琳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进度安排:全年

14.完善诉讼制度体系。深化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打造“1+N”专业调解模式,完善多元化解e平台应用,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

责任领导:郑享华、吴根发

责任单位:法院

    进度安排:全年

15.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持续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司法公开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责任领导:吴根发 

责任单位:市法院

    进度安排:全年

16.大力加强专业化审判。深入开展“狠抓专业化审判提升核心竞争力”专项活动。积极探索金融、破产专业化审判模式。健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机制,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集中管辖制度。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

责任领导:郑享华、廖健 

责任单位:市法院

    进度安排:全年

17.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力度,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

责任领导:赵志明、夏丽云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

进度安排: 全年

18.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坚持公益诉讼“一把手”工程、检察一体化办案等机制。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推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双向交流。

责任领导:杨今才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

    进度安排:全年

19.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两高三部”指导意见,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责任领导:赵志明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

    进度安排:全年

20.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健全重大职务犯罪适用认罪认罚工作制度,规范重大职务犯罪指定管辖工作的适用衔接;积极稳妥做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工作。

责任领导:杨今才、夏丽云

责任部门:市检察院

    进度安排:全年

21.推进国家安全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安全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国家安全机关刑事办案和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刑事案件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审核把关,定期对办理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情况进行备案审查指导。

责任领导:蔡力昶

责任单位:市国家安全局

进度安排:全年

22.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指导,实施律师行业党委“领航工程”、律师事务所组织“聚力工程”、党员律师“先锋工程”,推进党建工作对律师行业各领域工作、各方面人才的全面统领。贯彻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两个“实施细则”,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化律师执业监管。

责任领导:林智文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全年

23.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加大《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力度,依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上饶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健全完善“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全面推进人脸识别、视频监管、天网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深度运用,逐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责任领导:郑琳清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待中央、省有关单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及时制定。

2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全业务、全时空的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林智文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全年

附件5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

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计划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新冠疫情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卫生健康委

具体举措:(1)制定印发《“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制作一批防疫抗疫公益普法宣传产品(3)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主题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征集活动;(4)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共同做好相关法治宣传;(5)运用普法QQ群、微信群、法治上饶公众号、法宣集锦等新媒体及时推送、转发疫情防控知识;(6)开展全市“百万网民学法律”防疫抗疫专场知识竞赛活动;(7)依托广大普法专干、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宣传志愿者、公益律师等作用,深入基层群众参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8)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和《上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学习宣传活动;(9)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在门户网站依法发布防控法律知识、防控科普知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进度安排:2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制作下发防疫抗疫公益普法宣传产品、法律汇编、防疫指南;3-4月征集疫情防控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并利用新媒体进行展示;疫情防控期间集中组织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上半年组织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防疫抗疫专场法治知识竞赛。

2.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法普法专项行动,培育以法治文化为基础的企业文化。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具体举措:(1)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2020年全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和考试内容;(2)组织开展法治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着力提升企业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3)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法律服务资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4)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重要内容。

进度安排:持续全年。

二、加强重点对象重点人群学法守法

3.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培训。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具体举措:举办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培训班,系统学习新修订的教育系统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提升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课堂教学能力。

进度安排:8月底前印发培训通知,12月底前完成培训。

4.深化“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督导全国第二批“双零”社区(村)抓好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团市委

具体举措:(1)充分利用社区(村)各类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覆盖面,使创建“双零”社区(村)工作深入人心;(2)全国第二批试点单位围绕目标、标准,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3)全国第二批试点单位所在市、县两级团组织加强工作督导,市级层面定期进行抽查和指导。

进度安排:11月底前组织市级层面对全国第二批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做好工作总结。

5.完成“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目标,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具体举措:(1)抓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的落实,完成2020年全市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50%以上的目标;(2)制定出台《上饶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3) 提升法律明白人网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度安排:上半年出台工作规范;12月底前完成2020年培养目标。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进守法用法

6.坚持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常态化组织宪法知识任前考试,督促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具体考试工作意见,不断健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机制,弘扬宪法精神。

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司法局

具体举措:(1)常态化组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任前宪法知识考试;(2)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并常态化组织任前宪法知识考试制度;(3)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4)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进公共交通场所等活动。

进度安排:11月底前下发国家宪法日活动通知,组织开展系列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全年。

7.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具体举措:(1)拟订《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下发;(2)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进度安排:4月底前起草实施意见;5月底前做好实施意见的报送和下发;活动持续全年。

8.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具体举措: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广应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系统。

进度安排:5月底前出台实施意见;年底前完成三台融合系统推广。

9.继续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推进精准法律援助。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具体举措:制定“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好“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四、强化守法普法工作机制

10.组织“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牵头单位:市普法办

具体举措:(1)制定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2)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评估工作;(3)组织开展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形成总结验收报告(4)做好“七五”普法成果宣传,以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5)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进度安排:7月底前下发总结验收方案;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成果系列宣传;12月底前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

11.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市普法办

具体举措:(1)制订出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2)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进度安排:5月起草考核评估体系;6月印发;全年推动落实。

12.紧扣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手段方式,加大全面依法治市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普法办

具体举措:(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2)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纳入2020年分类学法考法重点内容;(3)继续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组织市直新闻网站围绕全面依法治市过程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举措、重点案例及各地市的经验做法开展报道,及时转载市内主要媒体相关稿件;(5)组织网评作品,对市委市政府相关重要举措和重大法律法规进行解读阐释;(6)加强移动端宣传,在两微一端及时报送市内相关重点稿件,鼓励市内网媒推出H5等融媒体产品。

进度安排:持续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