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示范文本,并要求各地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细化分类制定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应为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并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

 

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

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

清单示范文本的通知

 

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赣江新区管委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42号),经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我办制定了《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发《示范文本》适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水利、能源等专业工程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细化分类制定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并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设置申报指引。

三、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应为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并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帮助申请人了解该阶段需办理的事项、对应办理部门以及申报材料。

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